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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2026年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遴选公告016号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医用耗材(试剂)遴选公告
为切实保障医院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管理,现拟对相关产品开展遴选工作。特邀请具备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院进行产品介绍。
一、基本需求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基本用途 | 功能要求 | 使用科室 | 备注 |
1 | 脂溶性维生素测定试剂盒 | 评估人体内脂溶性维生素的营养状况,辅助筛查与之相关的健康风险。精确检测血液中维生素A\D\E\K等关键维生素的浓度,是临床营养评估的得力助手。 | 1.1 适用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 试剂盒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1.3 试剂盒须适配主流LC-MS/MS平台,并承诺配合完成在本院现有质谱设备上的方法学转移、参数调试及性能验证。适配性以实际性能验证结果为准。 所投试剂盒说明书列明的适用仪器型号数量(须包含AB Sciex、Waters、Agilent、SHIMADZU、英盛生物等主流LC-MS/MS仪器品牌中的至少一个):≥7个型号,得3分;5-6个型号,得2分;3-4个型号,得1分;<3个型号,不得分。 同一品牌下不同仪器型号可累加统计;仅写品牌名称、未列明具体仪器型号不计入数量统计。 (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1.4 能一次性检测人血清中5种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D2、D3、E、K1。 1.5 试剂盒须包含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内标品,且内标瓶内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3.0%,瓶间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3.0%。(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1.6 具有与试剂配套的校准品(≥7个浓度)和定值质控品(含高、低浓度),为确保试剂稳定性,校准品及质控品为冻干粉形式,质控品到实验室后有效期要求半年以上。(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1.7 性能指标须至少满足: ▲1.7.1 线性范围覆盖:维生素A:20-4000 ng/mL;25-羟基维生素D2:1-200 ng/mL;25-羟基维生素D3:2-400 ng/mL;维生素E:0.5-200 μg/mL;维生素K1:0.1-100 ng/mL。维生素A、D2、D3、E、K1检测限满足自身的生物参考区间的要求,可提供正常人群的参考范围。 1.7.2 检测正确度:各检测项目的回收率均在85%-115%之间。 1.7.3 检测精密度:批内精密度CV≤13%;批间精密度CV≤15%。 ▲1.8 前处理方法采用固相支持液液萃取方法(SLE),处理后的样本更干净,增强响应,数据稳定,减少仪器维护频率。(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1.9 试剂盒须至少包含:样本保护剂、提取液、复溶液、校准品、内标、质控品、流动相、提取板、过滤板、收集板、进样板等,实现无需采购其他耗材可直接检测样本,保证成本可控。(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1.10 试剂盒包装规格至少包含:96人份/盒,480人份/盒。(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1.11 厂家具有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覆盖相同指标的脂溶性维生素校准品、质控品能力。(提供对应校准品、质控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1.12 厂家具有提供同品牌或配套的、经NMPA备案的末梢血样本脂溶性维生素A/D/E的检测试剂的能力。本项仅证明厂家具备该产品资质能力,本次遴选不要求同步采购末梢血脂溶性维生素试剂盒。(提供试剂说明书及试剂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所投脂溶性维生素试剂盒中维生素A、维生素E在NCCL“脂溶性维生素检测及正确度验证”计划中的参评实验室数量: (1)以2025年度NCCL官方系统“按试剂统计”报表中的“实验室数”为准。 (2)维生素A、维生素E中至少一项的参评实验室数量≥16家,得3分;≥8家,得2分;<8家或未单独列明,不得分; (3)须提供NCCL官方系统“按试剂统计”报表截图,截图能清晰识别“选择专业”、“年份”、“次数”及所投试剂品牌对应的“实验室数”。 (4)所投试剂品牌被归入“其它(请详述)”类别的,本项不得分。 | 中心实验室 | 适配我院现有设备:山东英盛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YS EXACT9050MD |
2 | 水溶性维生素测定试剂盒 | 精准、全面地评估人体内水溶性维生素的营养状况,为临床诊断、治疗检测与膳食指导提供关键的决策依据。 | 2.1 适用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2 试剂盒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2.3 试剂盒须适配主流LC-MS/MS平台,并承诺配合完成在本院现有质谱设备上的方法学转移、参数调试及性能验证。适配性以实际性能验证结果为准。 所投试剂盒说明书列明的适用仪器型号数量(须包含AB Sciex、Waters、Agilent、SHIMADZU、英盛生物等主流LC-MS/MS仪器品牌中的至少一个):≥7个型号,得3分;5-6个型号,得2分;3-4个型号,得1分;<3个型号,不得分。 同一品牌下不同仪器型号可累加统计;仅写品牌名称、未列明具体仪器型号不计入数量统计。 (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4 能一次性检测人血清9种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B1、B2、B3、B5、B6、B7、B9、B12、C。要求单份样本一次进样同时测定全部 9 个指标。 2.5 试剂盒须包含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内标品,且内标瓶内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3.0%,瓶间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3.0%。(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6 具有与试剂配套的校准品(≥7个浓度)和定值质控品(含高、低浓度),为确保试剂稳定性,校准品及质控品为冻干粉形式,质控品到中心实验室后有效期要求半年以上。(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7 性能指标须至少满足: ▲2.7.1 各指标定量下限:维生素B7≤0.1 ng/mL;维生素B1≤1 ng/mL;维生素B2≤0.5 ng/mL;维生素B5≤1 ng/mL;维生素B6≤0.5 ng/mL;维生素B9≤0.5 ng/mL;维生素B12≤100 pg/mL;维生素C≤0.5 μg/mL。(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7.2 维生素B3指标线性范围覆盖:2-800 ng/mL;维生素B9指标线性范围覆盖0.5-400 ng/mL。其他指标线性范围应满足临床参考区间要求。(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7.3 检测正确度:各检测项目的回收率均在85%-115%之间。 2.7.4 检测精密度:批内精密度CV≤13%;批间精密度CV≤15%。 ▲2.8 试剂盒须至少包含:样本保护剂、提取液、校准品、内标、质控品、流动相、进样板等,实现无需采购其他耗材可直接检测样本,保证成本可控。(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2.9 前处理方法采用蛋白沉淀法,操作简单,无需调整pH值。 ▲2.10 试剂盒包装规格须至少包含:96人份/盒,480人份/盒。(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2.11 厂家具有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覆盖相同指标的水溶性维生素校准品、质控品能力。(提供对应校准品、质控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2.12 厂家具有提供同品牌或配套的、经 NMPA 备案的水溶性维生素检测试剂(单试剂盒单样本一次进样可同时检测指标≥12 种)的能力。(提供试剂说明书及试剂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 中心实验室 | 适配我院现有设备:山东英盛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YS EXACT9050MD |
3 | 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 | 精准评估体内维生素D的营养状况,为维生素D缺乏或过量的相关疾病提供辅助诊断和监测依据。 | 3.1 适用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2 试剂盒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3.3 能一次性检测人血清中2种维生素D代谢物:25-羟基维生素D2、25-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4 能一次性检测人末梢血血浆中2种维生素D代谢物:25-羟基维生素D2、25-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注:本条款指末梢血血浆样本,不包含干血斑样本,不可使用干血斑试剂资料作为本项证明材料。(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5 试剂盒须适配主流LC-MS/MS平台,并承诺配合完成在本院现有质谱设备上的方法学转移、参数调试及性能验证。适配性以实际性能验证结果为准。血清维生素D试剂盒与末梢血维生素D试剂盒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所投试剂盒说明书列明的适用仪器型号数量(须包含AB Sciex、Waters、Agilent、SHIMADZU、英盛生物等主流LC-MS/MS仪器品牌中的至少一个):≥7个型号,得3分; 5-6个型号,得2分;3-4个型号,得1分;<3个型号,不得分。 同一品牌下不同仪器型号可累加统计;仅写品牌名称、未列明具体仪器型号不计入数量统计。 (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6 试剂盒须具有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内标品,与试剂配套的校准品(≥7个浓度)和定值质控品(含高、低浓度),为确保试剂稳定性,校准品及质控品为冻干粉形式,质控品到中心实验室后有效期要求半年以上。(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7 试剂盒采用固相支撑液液萃取技术,基于96孔板的批量化样本处理;前处理采用衍生化步骤,确保低含量指标的检测效果。衍生化试剂包含在试剂盒组分内,不单独采购。(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8 血清维生素D试剂盒性能指标须满足:(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8.1 检测正确度:相对偏差RE%≤±15%。 3.8.2 检测精密度:批内精密度CV≤13%;批间精密度CV≤15%。 3.8.3 25-羟基维生素D2指标的定量下限≤0.3 ng/mL、25-羟基维生素D3指标的定量下限≤0.5 ng/mL。 3.8.4 25-羟基维生素D2指标线性范围0.3-200 ng/mL或更宽、25-羟基维生素D3指标线性范围0.5-400 ng/mL或更宽。 ▲3.9 末梢血维生素D试剂盒性能指标须满足:(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9.1 检测正确度:相对偏差RE%≤±15%。 3.9.2 检测精密度:批内精密度CV≤13%;批间精密度CV≤15%。 3.9.3 25-羟基维生素D2指标的定量下限≤0.39 ng/mL、25-羟基维生素D3指标的定量下限≤1.56 ng/mL。 3.9.4 25-羟基维生素D2指标线性范围0.39-100 ng/mL或更宽、25-羟基维生素D3指标线性范围1.56-200 ng/mL或更宽。 3.10 试剂盒包装规格至少包含:96人份/盒,480人份/盒。(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 ▲3.11 试剂盒须至少包含:提取液、衍生液、终止液、复溶液、校准品、内标、质控品、校准品稀释液、流动相、96孔提取板、96孔过滤板、96孔收集板、96孔进样板、96孔硅胶垫、铝箔封膜等,实现无需采购其他耗材可直接检测样本,保证成本可控。(提供试剂盒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12 便于项目检测,试剂对方法学有详尽描述,色谱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流动相比例、时间、流速、柱温等,质谱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母离子、子离子、电压、碰撞能等;(提供试剂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 ▲3.13 厂家具有提供同品牌或配套的、经NMPA备案的干血斑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的能力: (1)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得1分; (2)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得2分; (3)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提供试剂说明书及试剂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14 供应商所投25-羟基维生素D试剂盒中25-羟基维生素D2、25-羟基维生素D3在NCCL“脂溶性维生素检测及正确度验证”计划中的参评实验室数量: (1)以2025年度NCCL官方系统“按试剂统计”报表中的“实验室数”为准; (2)25-羟基维生素D2或25-羟基维生素D3中至少一项的参评实验室数量≥16家,得3分;≥8家,得2分;<8家或未单独列明,不得分; (3)须提供NCCL官方系统“按试剂统计”报表截图,截图须清晰识别“选择专业”、“年份”、“次数”及所投试剂品牌对应的“实验室数”; (4)所投试剂品牌被归入“其它(请详述)”类别的,本项不得分。
| 中心实验室 | 适配我院现有设备:山东英盛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YS EXACT9050MD |
二、试剂性能验证要求及配套技术服务
▲4.1 核心性能确认:预中标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在采购人现有质谱设备上完成核心性能确认,项目包括:正确度、精密度(批内/批间)、线性范围、定量下限。验证方案由采购人制定,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核心性能验证不通过的,按排名顺序依次由下一候选人进行验证;若前三名候选人均未通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遴选。
▲4.2 非核心性能指标加分项(每个试剂盒最高4分,三个试剂盒合计最高12分)
供应商提供所投试剂盒以下四项性能参数的厂家方法学验证报告或说明书载明页。每提供一项完整、可追溯且结论符合本公告接受标准的材料,得1分。每个试剂盒最高4分,三个试剂盒合计最高12分。未提供、材料不完整或结论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本项为评分项,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
(1)基质效应:至少6份不同来源空白血清/血浆,内标归一化基质因子85%-115%,CV≤15%;
(2)携带污染:≤1%,且低值样本携带污染不得高于定量下限(LLOQ);
(3)抗干扰:溶血、脂血、黄疸干扰偏差≤±15%,并明确干扰物耐受浓度;
(4)样本稳定性:室温、2-8℃、-20℃及至少3次冻融条件下稳定性数据,偏差≤±15%。
注:上述材料如已在试剂盒说明书或厂家方法学验证报告中载明,供应商可直接引用,无需另行开展验证实验。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追溯至所投试剂盒品牌及型号。
▲4.3 样品提供与验证周期:
(1)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供满足完成全部核心验证项目及必要复测需要的试剂盒样品,每个试剂盒不少于2盒(96人份/盒),以及配套的色谱柱、校准品、质控品、内标、前处理耗材等。验证用样品由供应商无偿提供,验证完成后不予退还。
(2)本次核心验证项目(正确度、精密度、线性范围、定量下限)的验证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验证排期由采购人根据科室日常检测工作统筹确定,如确需占用日常检测时间,由采购人内部协调安排,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供应商不得以排期安排为由要求延长验证周期。
▲4.4核心验证项目中正确度、精密度、线性范围三项指标任一不满足本公告技术要求的,判定验证不通过,按排名顺序依次由下一候选人进行验证。定量下限略高于要求但偏差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可要求供应商整改后复验一次,复验仍不通过的,判定验证不通过。
▲4.5供应商承诺,本项目 LC-MS/MS 配套方法学转移、性能验证、人员培训、合同期内本项目检测相关设备维保及备件更换均为试剂盒配套履约义务,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试剂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付费;维保责任仅限本项目试剂检测使用产生的故障,设备原有故障、自然老化、其他项目使用造成损坏不在维保范围;方法学验证失败、维保不当引发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维保 7×24 电话响应,48 小时现场到达,维保义务随本试剂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与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不限于以下要求电子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内容:
1.提供推荐医用耗材(试剂)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说明及相关彩页等资料。
2.资质证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信证明或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给销售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的销售授权书(进口产品需提供原厂家对总代授权书复印件);
(8)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信息;
(9)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总代理营业执照);
(10)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进口产品国内总代项目经营证明)。
3.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室间质量评价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脂溶性维生素测定试剂盒和25-羟基维生素D试剂盒参加NCCL或省级临检中心EQA活动的成绩证明,以2025年度为准。评分依据以NCCL官方系统“按试剂统计”报表为准,报表截图须能清晰识别“选择专业”“年份”“次数”及所投试剂品牌对应的“实验室数”,截图须可核验,采购人保留向 NCCL 核实数据真实性的权利。须提供至少3 家不同使用单位实验室的 2025 年度 EQA 合格证书和对应的室间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实验室所在单位公章,证书或质评报告应可证明该实验室在 2025 年度 EQA 检测中使用本次投标品牌试剂盒,无法体现试剂品牌的证书不予采信。NCCL“水溶性维生素检测及正确度验证”计划为2026年新增项目,故该试剂盒不适用本项要求。
4. 其他:供应商应承诺,线上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近一年最低成交价或平台近一年成交加权平均价,否则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承诺,产品交易价格动态执行该平台近一年最低成交价或成交加权平均价,如合同期内最低成交价降低,须及时进行调整,否则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6日8:00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00止,为本次遴选活动的报名期限。逾期未报名者,不接受参加会议。报名网址为http://150.158.99.176:9007,注册后再报名,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报名。
四、产品具体介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档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医学装备科(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邮政编码:408099)。
联系人:李俊仪 15923652217
李 源 13896745551(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23-72252343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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